关于科学认识和防范新时代意识形态风险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定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能力。如果意识形态风险应对不好,或者发生系统性风险、犯颠覆性错误,就会延误甚至中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从政治高度和战略层面重视意识形态风险,是风险应对的必要前提。当下,我们面临“两个大局”,出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风险涌动,其中意识形态风险既单独发生,又与各种风险交叠,出现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局面。只有清晰把握意识形态风险、扎实推进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才能推动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此引领和服务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意识形态风险的本质
意识形态是什么?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意识形态本质上可以理解为统治思想,即占统治地位的系统化理论化的阶级意识。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0页)“意识形态风险”是指意识形态因不能破解社会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而出现的自我虚化、淡化以及无力感等问题,或者因多样化错误思潮冲击而出现思想统治受到威胁的情形,表现为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混乱、道德缺位、价值颠倒和理想缺位等非正常现象。对于意识形态风险,可以把它理解为所有与统治思想相关的精神文化风险,风险可以来自意识形态自身(僵化保守和创新不足)或外部冲击(多样化思潮),同时这种风险可以是潜在的、局部的、量变性的,也可以是显性的、整体的、质变性的。
某种意义上说,意识形态安全与意识形态风险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防范了风险,才能取得意识形态安全,只有有了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才不会继续蔓延。风险与安全又是相对的、变化的。一般来说,没有绝对的风险,也没有绝对的安全,风险中有安全,安全中有风险,两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可见,正如意识形态区别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一样,意识形态风险也区别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道德风险。它们虽然有区别,但也有联系。意识形态是后三者的灵魂和精神支柱。发生了意识形态风险,一定会存在某种程度的政治风险,政治风险也一定会蕴含某种程度的意识形态风险。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关乎立党立国之本,关乎社会整合和思想统一,意识形态风险的治理防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质言之,意识形态风险的实质是思想统治存在的风险,特别是面临社会实践的挑战,意识形态因不能回答和适应实践要求而导致自身产生“漂浮”、内在紧张和无力感的状态。虽然意识形态风险也与多样化错误思潮的冲击有关,但是风险的根本点不在于外部影响。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根本。进言之,意识形态作为理论、价值观,与实践的关系是辩证的,意识形态是以“改变世界”为旨归的,不是纯粹的解释世界的思想体系,因而不能疏离于实践,总是以时代主题和社会矛盾的破解来彰显自己的价值和解释力生命力。然而,理论与实践之间契合总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契合,即有时候理论高于实践,有时候理论落后于实践。特别是后者,很可能导致意识形态内在的紧张关系。紧张关系是意识形态发展的重要契机,是推动意识形态创新乃至实现意识形态飞跃的内在机制。毫无疑问,科学意识形态离开了“内在紧张”这种意识形态的“生产方式”,无以充分展示自身的强大活力和生命力。正如马克思写道:“哲学体系为实现自己的愿望所鼓舞,同其余方面就进入了紧张的关系。它的内在的自我满足及关门主义被打破了。那本来是内在之光的东西,就变成为转向外部的吞噬性的火焰。于是就得出这样的结果: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哲学在其外部所反对的东西就是它自己内在的缺陷,正是在斗争中它本身陷入了它所反对的错误,而且只有当它陷入这些错误时,它才消除掉这些错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8页)其实,“内在紧张”对于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来说,需要倾听实践的呼声与要求、在解决矛盾过程中反思自身不足,以此为基,与时俱进。不断将“内在紧张”变为“内在张力”,方能达到意识形态创变发展的理想之境。同时,内在紧张的长期存在也使意识形态存在被肢解、被否弃、被挤压的契机,如果不重视意识形态自身的“内在紧张”,意识形态风险的爆发就是逻辑之必然。在此意义上,意识形态风险,说到底主要不是外在的风险,而是意识形态自身的现实调试和时代创变之间出现了重要偏差而导致的内源性风险。质言之,意识形态风险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和断裂,即“理论和实践分离的结果,是把实践变成一种无原则的经验论,把理论变成一种纯粹的、固定不变的知识”(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上〉,徐懋庸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2页)。所以,要确保主流意识形态持续创新,破解意识形态风险和意识形态渗透,并引领实践发展。基于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而进行主流意识形态重大创变,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为我国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价值保障,成功化解了主流意识形态的重大风险。这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防控的重要经验,值得我们当下乃至未来进一步继承和弘扬。
二、新时代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风险,着力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今后5年,可能是我国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又扛不住,国家安全就可能面临重大威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就可能被迫中断。我们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出现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81页)鉴于意识形态风险发生的复杂机制,当前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规避需要对症下药、系统推进,不能“单打一”。规避我国意识形态风险的基本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从战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风险,将其当作党和国家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长期以来,存在片面重经济工作、轻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因此,需要还意识形态工作以应有地位,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风险的存在,防范风险的萌芽、发生乃至扩大、蔓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以发展的方式进行,需要四项研究并举,尤其是应该着力于预见性或者想象性研究推动意识形态的创变,服务于国家的中长期发展,不至于陷入战略上的被动。一是文本性研究。主要是研究经典文本,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以及当代中国主要领导人的思想。这种研究取得了巨大成就,比之改革开放前,各个视角和层面的开掘达到了历史新高度。未来需更深入学习研究经典文本,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抓住精髓、要领,学习领悟。二是实践性研究。主要研究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特别是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的重大实践问题。此项研究主要是为了解决当下国家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对策性、实践性特色很强,前瞻性、思辨性、预见性等相对弱一些。三是吸收性研究。主要是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之外的古今中外所有思想资源(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等),这一块研究已经有很大进步,但在知识爆炸的时代,与人们的期待仍然差距甚大。四是预见性研究。就是根据时代性症候,进行跨越时代的超越性、想象性、未来性研究。目前存在方法论构建、跨学科整合制度建构、人才支撑等几大困境,需要将其作为国家战略来推进。以扎实的四项研究推动意识形态发展,是捍卫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重要保证。
其二,以制度自信来保障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进步。意识形态是制度之魂,现代意识形态对国家制度构建具有优先性核心性地位,制度建构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硬性”保证。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丰富发展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大力推进国家制度构建的定型化实践。换言之,要坚持意识形态制度化和制度意识形态化之间的良性互动。防范与规避意识形态风险,应加强制度尤其是法治建设,把意识形态建设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把社会行为以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来引导和约束,通过刚性制度的力量来限制意识形态风险,铲除意识形态风险萌生的制度条件。诚然,科学的制度建构与完善也需要意识形态、道德和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介入,唯有将意识形态制度化和制度意识形态化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同时不断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才能将意识形态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