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依照xx省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排查xx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xx市住建局关于《xx市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对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xx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
我市xx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六类重点对象,将六类重点对象居住并鉴定为C级和D级的房屋纳入改造范围。确保应改尽改、应纳尽纳、不落一户,做好我市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任务指标
按照省住建厅、xx市住建局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总体安排,我市xx年六类重点人群任务指标为xx户,其中C级xx户,D级xx户。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指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住建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监督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市城乡管理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开展。
xx年xx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各乡镇(街)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既是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也是责任主体。
各乡镇(街)应根据本乡镇(街)实际,成立本乡镇(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报监督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职责分工
(一)市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指导小组办公室
协调危房鉴定单位对危房进行等级鉴定和相关政策的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抽查验收。
(二)乡镇(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1.负责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经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确认后,报xx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街)和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进行档案管理,批一户,建档一户,改造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