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从五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规定。**区流动党员群体以外出租地青壮年农民党员为主,呈现分布散远、流动群体化、流入地相对集中等特点。为破解教育管理难题,**区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着力织密“组织网”、做优“关爱网”、搭实“平台网”,以“网”聚合力提效力,引领流动党员安业安心、担当作为。
织密“组织网”,破解“管理难规范”问题。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以组织力把流动党员凝聚起来,让他们“流而有管”。常态化找党员。建立“区级统筹—街道统管—社区兜底”三级排查机制,采取登记表“普查”、电话“访查”、群消息“寻查”、部门“联查”、上门“核查”等方式,“拉网式”动态排查外出租地流动党员信息,并及时登记造册,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目前,247名外出租地务工流动党员,已全部按照“一人一表”“一支部一台账”标准建立动态信息库,实现了党员管理无盲区。规范化抓组织。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管理的原则,以流出地党组织、农民创业就业协会为主,先后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寻甸、陆良等地组建5个外出租地流动党支部,由流出党员较多的斗南、乌龙、吴家营3个街道党工委做好日常指导,推进规范化建设,抓好“两个覆盖”。创新手段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搭建多种学习平台,结合实际灵活开展组织生活,打造“不打烊”的“红色课堂”,已累计开展学习活动40余次、主题党日10期,有效增强流动党员群体组织活力。协同化强管理。制定外出租地流动党员管理办法,采取流出地与流入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党员共管、发展共促的“四共”模式加强管理,健全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与嵩明、陆良等地签订外出租地流动党员双重管理协议,压实流出地党组织管理责任,明确协同共管责任,常态化开展“跟踪式”管理,全时空全方位延伸管理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