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年以来,**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开展“依法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11173件14152人,其中依法不捕2202人、不诉3992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转变办案思维,树牢“办小案就是守民心”的理念。进入新时代,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85%以上的案件是常见多发轻微刑事案件。这些案件虽然是刑法意义上的“小案”,但是否依法妥善处理,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推动理念更新,引导检察官树牢“办小案就是守民心”的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一是带案下沉,解放思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9次带案深入基层检察院督导,对80件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等案件逐案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点对点研判,持续传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导一线办案人员转变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固有思维。二是蹲点指导,传导理念。**市人民检察院抽调6名业务骨干深入办案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开展蹲点指导、逐案把关,对拟作逮捕决定、捕后拟作不起诉等重点案件,通过思想碰撞持续传导司法理念。经指导,三个基层检察院当年诉前羁押率平均降低30个百分点。三是制定指引,统一尺度。为规范准确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部分常见犯罪不批准逮捕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常见罪名不批准逮捕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标准,引导检察官敢于、善于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