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研讨材料
根据局里安排,我就“坚决做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一主题,结合近期参加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及自身在办公室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和文字综合等工作的经历,谈几点不成熟的思考和体悟,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一、立党为公、为民造福,铸牢执法为民的政绩观之“魂”
政绩观是干部从政的“总开关”,其根本在于回答“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作为身处基层一线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要的就是要将“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铸牢执法为民的灵魂。
一是心怀“公心”,筑牢信仰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党性是政绩观的决定性因素。在办公室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对此感触尤深。这项工作要求我不仅要组织学习、起草文件,更要在日常监督提醒中,时刻绷紧公私分明这根弦。我认识到,所谓的“政绩”,绝不是个人晋升的“敲门砖”,而是为党分忧、为民谋利的责任状。只有内心纯粹,一心为公,才能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考验时站稳脚跟,才能在处理复杂的执法难题时,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我们局里常态化开展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正是为了不断涤荡我们思想上的尘埃,确保权力姓公不姓私,确保我们手中的执法权真正用于服务公共利益,而不是满足个人私利。
二是情系“民心”,找准政绩之源。正确的政绩,最终要落脚到人民群众的口碑上。过去,一些地方出现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看似光鲜亮丽,实则劳民伤财,根子就在于政绩观发生了偏差,忘记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我们的政绩不在于高楼大厦,而在于街巷的整洁、市场的规范、群众脸上的笑容。我局近年来推进的一系列民生实事项目,就是最好的证明。无论是为解决群众饮水便利而增设的便民直饮水机,还是为了平衡小商贩生计与市容秩序而科学设置的“邻舍集”摊点群这些看似微小的举措,却实实在在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处理群众的投诉件,我看到群众的满意率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不断提升,这让我深刻体悟到,真正的政绩,源自于对民情的深入洞察和对民意的真诚回应,是蕴含在每一件为民小事中的民心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