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副职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安排,我们组织部门牵头举办了这次读书班。作为组织者,更作为参与者,通过近几日的集中学习和深入思考,我对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有了更深刻的领悟。下面,结合组织部门的职能定位,我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交流。
一、深化思想溯源,在正本清源中回答好政绩观的核心三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带头学深悟透,引导全县干部在思想深处校准政绩航标。
一是始终牢记“政绩为谁而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政绩观的本质是世界观、价值观在从政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其根基在于“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错误的政绩观,根子在于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学习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一切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幸福。这就要求在谋划工作时,多问一问群众需要什么,而不是领导看重什么;在推动项目时,多想一想群众能得到多少实惠,而不是自己能收获多少“光环”。必须坚决摒弃那些只重“面子”不重“里子”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将财力、物力、精力更多地投向解决群众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上真正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检验政绩的最终标尺。
二是准确理解“树什么样的政绩”,把长远发展作为核心追求。正确的政绩,既包括立竿见影的“显绩”,更包括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当前,我们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五五”规划建议的蓝图已经绘就。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政绩观不能再局限于短期的经济增长数据,而是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看似光鲜的“显绩”背后,可能隐藏着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破坏、地方债务风险等长远问题。因此,必须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多做一些夯实基础、增强后劲的工作,确保创造的每一份政绩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