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联副主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按照理论中心学习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和《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河北正定篇、福建篇相关内容,深受教育、深受触动。下面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把握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的重大意义
政绩观问题,看似是干事创业的方法问题,实则是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性问题,决定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事业成败。
一是政绩观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和人民信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崇高信仰始终是我们党的强大精神支柱,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政绩观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否牢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矛盾和问题。这种行为疏远了人民群众,败坏了党风政风,最终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从政为谁、树何政绩、如何树绩,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警醒和审视的根本问题。
二是政绩观折射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观问题本质上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错误政绩观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正确政绩观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党性不纯、境界不高,政绩观必然走偏;只有心存敬畏、心系人民,才能在干事创业中守住正确方向。
三是政绩观决定干事创业的质量和境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许党、夙夜在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正确政绩观要求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等待、无所作为,而是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以“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任接着一任千,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这种境界和担当,是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的根本保证。
二、从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实践中汲取正确政绩观的精神滋养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正定和福建工作期间的生动实践,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光辉典范和生动教材。
一是深入基层、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作风。在正定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骑着一辆旧凤凰“二八”自行车,跑遍了全县25个公社、220多个大队,深入了解群众收入和生活情况。“四轮到,追不到;两轮到,把话劳。”骑车下基层,群众看得见人、听得清声,愿意讲真话、诉真情。正是这种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让施政干事有了最坚实的基础。发现问题后,他敢于打破“高产县”荣誉的束缚,宁可不要“全国高产县”桂冠,也要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他主动跑省进京反映实情,使正定县粮食征购任务核减2800万斤,一年农业产值翻了一番,农民人均收入从148元涨到400多元,彻底摘掉了“高产穷县”的帽子。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他用近一个月时间走遍闽东9县,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这种深入群众、实事求是的精神,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