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通过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干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作风,为推动全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刚才,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教材”,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这些案件,虽然违纪违法的具体情形各不相同,但究其根本,都源于政绩观的错位与扭曲。政绩观是干部从政的“总开关”,这个开关一旦失灵,权力就会脱缰,行为就会失范,最终必然滑向腐败的深渊。当前,全区正处在全面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的关键时期,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发展方向的对错、发展成效的好坏、发展成果的归属。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从灵魂深处进行一次全面的思想大扫除、政绩大盘点、党性大检修。
一、以案为鉴,深刻警醒,准确把握政绩观之误的沉痛教训
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区纪委监委通报的这些案例,有的沉迷于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有的热衷于搞虚假“政绩”、做表面文章,有的则漠视群众疾苦、侵占截留惠民资金,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败坏了社会风气,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剖析这些“身边案”的病灶根源,其政绩观的偏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为谁创造政绩”上出现偏差,迷失了根本立场。政绩为谁而树,是政绩观的根本性问题。一些干部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他们不是想着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而是盘算着个人能捞取多少好处;不是想着为地方长远发展奠定什么基础,而是算计着如何为自已的“晋升阶梯”添砖加瓦。这种颠倒的政绩观,使得他们在决策和行动中,考虑的不是群众“需不需要”,而是领导“喜不喜欢”;不是群众“满不满意”,而是自已“有没有利”。最终,所谓的“政绩”成了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成了沽名钓誉的“垫脚石”,完全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二是在“创造什么样的政绩”上出现错位,混淆了价值标准。是追求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还是热衷于“短平快”的显绩?这是检验政绩观正确与否的试金石。一些干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于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了做表面文章上。他们看重的是数据好不好看、场面大不大、名声响不响,而对于那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绩”却不屑一顾。这种扭曲的政绩观,导致一些地方的发展陷入了“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的困境,甚至留下一堆“半拉子工程”和难以化解的矛盾。这种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显绩、不顾潜绩的做法,与“十五五”规划强调的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和民生福祉等核心要求背道而驰是典型的政治短视和发展错位。
三是在“怎样创造政绩”上出现偏离,突破了纪法底线。创造政绩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依靠实干,严守规矩。然而,一些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违规决策、违法行政。有的为了追求投资增速,搞“数据注水”;有的为了推动项目落地,绕开法定程序,“先上车后补票”;更有甚者,将手中的权力视为谋取政绩的“法宝”,不惜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区纪委监委此前开展的针对“五小”问题的专项清理,正是为了从细微处着手,纠正这种用权任性、破坏规矩的错误行为。这种不择手段创造出来的“政绩”,不仅是虚假的,更是危险的,它破坏了公平正义,污染了政治生态,最终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对标看齐,深学细悟,牢固树立新时代的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的偏差,根子在于思想的偏差;思想的偏差,根子在于党性的不纯。纠正政绩观的偏差,必须从思想根源上着手,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今年以来,市委党校在2026年春季学期专门开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论述》等一系列专题课程旨在帮助广大干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对标对表,深学细悟,真正把正确政绩观树立起来、坚持下去。
第一,政绩观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必须把“立党为公”作为根本立场。坚定的党性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决定性因素。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为党尽忠、为民造福的业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首先要问一问是否符合党的要求,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政治品格,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确保创造的每一份政绩都经得起党性的检验,都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