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年度目标落实的研讨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党员同志:
大家好。根据本次支部会议的安排,我结合近期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深入学习,立足招标采购管理岗位职责,分享一些个人在思想认识、问题查摆和改进措施方面的初步思考。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深学细悟把握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正确的政绩观是共产党人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对于身处电力央企招标采购管理岗位的我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非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贯穿于每一项招标、每一次采购、每一个决策中的具体实践。
一是深刻领会“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立场。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在于其人民性,必须明确“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作为国家电投集团的一员,我们的工作成果最终要服务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大局。招标采购工作看似是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但其一头连着国家资源,一头连着市场主体,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我认识到,我所追求的政绩,不应是为了个人评优或满足于数据上的光鲜,而应是为公司争取到更优的质量、更合理的价格、更可靠的合作伙伴,是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稳定供应贡献实实在在的力量。
二是准确把握“创造什么样的政绩”的价值取向。业绩,重在“绩”而不在“迹”。一些流于表面的“痕迹主义”和“形式主义”,看似忙碌,实则偏离了实干的本质。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公开采购率97.5%、集中采购率99%等指标,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量化标尺,但绝非全部。这些数据背后,是采购的合规性、经济性、时效性和质量的有机统一。如果为了追求100%的电子招标率而简化了必要的审核环节,或者为了提高上网采购率而降低了对供应商资质的实质性审查,那便是本末倒置,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真正的政绩,是经得起实践、历史和员工检验的实绩,是确保每一个采购项目都合规、高效、优质,为公司创造真实价值。
三是清醒认识“怎样创造政绩”的实践路径。创造政绩必须依靠真抓实干,脚踏实地。回顾集团公司过往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如“暗箱操作、贵买贱卖、领导人员直接插手”等这些深刻教训警示我们,创造政绩的路径必须干净、合规、透明。招标采购领域是廉洁风险的高发地带,任何以牺牲原则、破坏规矩为代价换来的“业绩”,都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负绩”。因此,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以过硬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保障政绩的成色。
二、对镜自查剖析政绩观的偏差倾向
秉持刀刃向内的勇气,我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深刻反思自身在政绩观上可能存在的偏差和不足。尽管在行动上始终坚守底线,但思想深处仍有一些模糊认识和惯性思维需要警醒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