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按照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深入学习了相关理论和文件精神,并对照“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四个方面的要求和问题清单,结合自身作为分公司综合基础管理及运营管理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职责,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自我检视和剖析。现将个人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照“立党为公”方面: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不够稳固
1.政治态度不正,理论学习存在“温差”。我深刻反思,自身在政治理论学习上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党支部的集中学习,但个人自学的主动性和系统性不足,常常是“要我学”多于“我要学”。今年一季度,上级党委下发了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系列学习材料,我只是在会议上听了传达,下载了文件存档,但没有结合分公司制造业的实际,去深入研究如何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我们的传统生产线,仅仅将学习视为一项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而不是推动工作的“思想武器”。这种态度导致我对党的创新理论理解不深、不透,没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政治能力不足,大局观念存在“偏差”。作为分公司的运营负责人,我有时会不自觉地陷入“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考虑分公司的局部利益多,站在集团乃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思考问题少。去年集团公司强调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要求各分公司在采购中适当提高环保材料的比例,尽管短期内会增加成本。我在执行时,因为担心影响分公司的季度利润指标,私下认为这是给企业增加负担,所以在政策落实上打了折扣,仅仅采购了最低限度的环保材料以应付检查,没有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治高度去理解和执行这项决策,暴露出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不足的问题。
3.政治动机不纯,政绩观存在“杂念”。反思自已的工作动机,虽然根本上是为了做好工作,但潜意识里掺杂了希望得到领导认可、做出“亮点”工程的个人主义想法。这种不纯的动机导致我在工作排序上出现偏差,更倾向于抓那些见效快、易出彩的“显绩”,而对于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则缺乏足够的耐心和投入。在去年底的工作规划中,我将大量精力和资源投入到“智慧办公系统”的升级改造上,因为这个项目容易形成汇报材料,有科技感、显示度高。而对于员工多次反映的生产车间设备老化、安全隐患排查等基础性工作,虽然也列入了计划,但推进缓慢,认为这些工作“做了也看不见”,没有形成“亮点”那么有吸引力。这实质上是“官本位”思想在作崇,追求的是对上负责而非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
(二)对照“为民造福”方面:宗旨意识的“根子”扎得不够深
1.群众感情不真,服务员工存在“隔闽”。长期坐在办公室,深入一线车间、走近普通员工的时间越来越少,与员工的距离远了,感情自然就淡了。虽然也会定期召开座谈会,但往往是听汇报多、听牢骚少,对员工的真实困难和诉求了解得不深不透。今年春天,有多名一线员工反映,由于生产任务重,食堂晚餐供应时间太短,饭菜质量也跟不上,导致很多加班员工吃不上热饭。我当时听后只是口头答应会和后勤部门协调,但内心觉得这是“小事”,没有真正放在心上,也没有亲自去食堂体验和督办。直到问题被反映到集团工会,我才意识到自已的麻木和冷漠。这表明我与员工群众之间已经隔了一层“玻璃墙”,对他们的疾苦缺乏真切的同理心。
2.群众立场不稳,处理问题存在“本位主义”。在处理涉及员工利益和公司管理规定的矛盾时,我有时会不自觉地站在管理者的角度,过分强调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而对员工的实际困难和特殊情况体谅不够,未能始终把员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司一名老员工因家人重病需要频繁请假,虽然他提交了医院证明,但因次数超出了公司年度事假规定,按照制度应扣除部分绩效。我在处理时,仅仅是机械地执行规定,进行了扣款处理,而没有主动去了解他的家庭困难,也没有积极为他寻求公司内部的帮扶渠道或探讨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这种“见物不见人”的做法,实际上是群众立场不稳的表现,伤害了员工的感情。
3.群众诉求不办,解决困难存在“拖延”。对于一些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起来比较棘手的员工诉求,我存在畏难情绪和拖延作风,习惯于“批示”给下属部门处理,自已没有一盯到底,导致一些问题久拖不决。分公司的员工宿舍区网络信号差的问题已经反映了近一年,员工多次通过各种渠道提出诉求。我每次都指示行政部门去跟进,但由于涉及与电信运营商的谈判、预算审批等多个环节,进展十分缓慢。我没有亲自牵头,强力推动解决,而是满足于“已经安排了”,对过程中的困难和阻碍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导致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让员工的合理诉求变成了“老大难”问题。这是典型的不作为、推扯皮。
(三)对照“科学决策”方面:求是精神的“尺子”量得不够准
1.尊重实际不够,“拍脑袋”决策偶有发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时为了追求效率,决策前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凭经验、凭感觉做决定的情况依然存在,导致一些决策脱离了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去年为了响应集团“降本增效”的号召,我看到一份行业报告说可以通过外包非核心业务来降低成本,便在未对我们分公司后勤、维修团队的人员结构、成本构成和工作效率进行详细调研和数据分析的情况下,就草率提出了将维修部门整体外包的方案。方案提出后,遭到了内部员工的强烈反对,并经测算发现,由于我们设备的特殊性,外包的综合成本甚至可能高于自营。这个不切实际的决策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根源就在于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浮于表面。
2.法规意识不强,合规底线思维有所松懈。在处理运营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研究不深,有时会为了图方便、赶进度而“打擦边球”,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在一次紧急采购一批生产物料时,由于时间紧迫,我默许了采购部门简化招标流程,与一家熟悉的供应商直接签订了合同,虽然最终没有造成损失,但这实质上是违反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我当时的想法是“特事特办”,没有从严守法规、防范风险的高度来审视问题,暴露出法规意识和合规经营的弦绷得不够紧。
3.政策执行不力,“中梗阻”现象依然存在。对于上级的一些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变通和打折扣现象,没有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文件,要求在半年内完成所有班组的安全操作流程可视化改造。我在传达时强调了重要性,也开了动员会,但后续的监督检查没有跟上,没有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结果,有的车间搞得很好,有的车间则只是把旧规程换个看板了事,导致政策执行“上热下冷”,效果大打折扣。我作为主要负责人,没有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犯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满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
(四)对照“真抓实干”方面:务实作风的“钉子”钉得不够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