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1)
同志们:
今天晚上,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最新部署,分析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对下一阶段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刚才,市应安委办的同志通报了全市及13个专委会的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极端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之弦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进入2026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一系列血淋淋的事故,给我们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特别是近期发生的两起重特大事故,性质极其严重,教训极其惨痛,必须深刻汲取。
第一,必须从“山西沁源煤矿“5·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看到管理失控的致命危险。这起造成82人遇难、2人失联的特大事故,表面看是瓦斯爆炸,根子却在于企业长期系统性违法、隐蔽性违规超产、安全管理混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企业图纸造假、监控造假、人员定位卡缺失,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监管部门的多次处罚未能形成有效震,最终酿成惨祸。这起事故以极其惨烈的方式警示我们,任何对安全制度的漠视,任何在安全监管上的“宽松软”,都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最终必然会遭到实践的惩罚。我们必须反思,XX市的企业,特别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是否存在类似的管理混乱、制度悬空、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我们的监管执法,是否真正做到了“长牙带电”,让违法者付出了难以承受的代价?
第二,必须从“云南会泽“5·31”盗采矿产垮塌事故”中看到非法行为的巨大危害。这起因私挖盗采导致5人死亡的事故,再次暴露了“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这一安全监管原则的重要性。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其隐蔽性强、技术设备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往往成为安全监管的盲区和事故多发的“重灾区”。这起事故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视线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合法合规的企业身上,更要将力量下沉,延伸到那些未经审批、无证无照的“黑窝点”“黑作坊”。我们必须追问,在XX市的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是否存在类似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我们的网格化管理是否真正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是否真正形成并保持?
回看我市,今年1月至5月,全市启动实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据初步统计,全市累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超800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2万余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0余起,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肯定。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属于过去,风险就在当下。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存量和增量交织,一些深层次、根源性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从刚才的通报和日常掌握的情况看,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和干部存在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风险隐患的现实危害性感知不深,在工作中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现象。二是排查整治不到位。一些领域的排查还停留在表面,满足于查阅台账资料,未能深入现场一线,存在“走过场”“一阵风”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对一些“老大难”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手段,导致隐患“屡改屡犯”。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悬空问题依然突出,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流于形式;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在某些环节也存在虚化、弱化的问题,“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没有完全落到实处。这些问题,就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最大的风险隐患,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正值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一一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明确要求,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坚决打赢这场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攻坚战。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根除顽瘴瘤疾
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实施精准发力。当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能满足于排查了多少家企业、发现了多少条隐患,关键要看解决了多少深层次问题,消除了多少重大安全风险。要紧紧围绕“基础不牢、机制不顺、整治不实”等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