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社会工作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并结合近期省委、市委的最新部署要求对我部及全市新兴领域的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再审视、再部署、再推动。刚才,几位同志分别汇报了前一阶段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也通报了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发现的典型问题,这为我们下一步深化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自2026年初学习教育全面启动以来,我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取得了一定的初步成效。但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而就,更不能有丝毫松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防止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如何将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下面,结合我部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
政绩观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社会工作部门作为党在社会领域的工作部门,其鲜明特点就是贴近基层、直面群众、服务民生。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政绩观,必须更加牢固地植根于人民之中,必须更加精准地对接群众需求,必须更加突出地体现实践效果。
一要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社会工作的全部价值,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任何脱离群众、违背民意的“政绩”,不论看起来多么光鲜亮丽,本质上都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要坚决反对那些只唯上、不唯实,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拳绣腿的形式主义。比如,一些社区治理项目,如果仅仅满足于挂牌子、办几场活动、拍几张照片,而没有真正解决小区停车难、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那就不是真政绩,而是“伪政绩”。我们追求的政绩,应当是惠及多数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民生实绩。
二要准确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的价值取向。社会工作领域的政绩,既包括显绩,也包括潜绩。看得见的“显绩”,如“两个覆盖”率的提升、社会组织数量的增长固然重要,但那些打基础、利长远、润物细无声的“潜绩”同样不可或缺。例如,通过扎实的党建工作,增强了新兴领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化解了基层矛盾,促进了社区和谐;通过完善制度机制,为基层有效减负赋能。这些“潜绩”可能不会立刻带来显赫的声名,但却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必须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多做一些固根本、利长远的工作,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要清醒认识“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路径。正确的政绩,只能源于实事求是、真抓实千。社会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扎实的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要坚决摒弃“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的错误做法。在工作中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定下来的事情一抓到底,不见成效决不收兵。要力戒浮躁,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推动各项工作向“做好做优”转变,确保我们创造的每一份政绩,都是高质量、可持续的。
二、精准聚焦突出问题,在检视整改上展现新作为
学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检验。我们不仅要从理论上搞清楚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更要对照现实,勇于刀刃向内,找准自身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并以“抓落实”的韧劲推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