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深刻领悟《论权威》中的建党学说及其理论和现实意义
2022-10-12 1045

深刻领悟《论权威》中的建党学说及其理论和现实意义

—深入学习《论权威》专题党课

坚决维护领袖权威和党中央权威,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为此写过许多文章,其中恩格斯的《论权威》是较为重要的一篇。这篇文章虽然篇幅不长,对权威理论的论述也没有充分展开,但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权威理论体系形成的标志性著作。新时代重读这篇经典之作,有助于增强对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

一、《论权威》的基本思想

《论权威》成文于巴黎公社革命失败、国际工人运动遭受严重挫折的背景下。此时,以巴枯宁为代表的反权威主义者开始对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的第一国际进行猛烈攻击,撰写大量歪曲和否定权威领导、宣扬绝对自治和自由的文章,并企图篡夺第一国际总委员会的领导权。为了捍卫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纯洁性,批驳巴枯宁及其追随者,1872年10月至1873年3月,恩格斯写下了《论权威》这一著作。在《论权威》一文中,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科学考察了人类社会生活,阐明了权威的内涵、权威的特征、权威与自治的辩证关系以及维护权威的重要性,揭露了反权威主义者内在的反动本质。文章逻辑严谨、论证精辟、思想深刻。

第一,权威是意志强加与服从的统一。针对反权威主义者对权威概念的恶意曲解和滥用,恩格斯首先界定了“权威”的内涵,指出:“这里所说的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这表明,权威是一种意志服从关系,它由两大要素构成:一是权威主体的意志强加,二是权威客体的服从。二者辩证统一,缺一不可。权威是主客体双方交互作用的一个过程,具有强制性和服从性。对权威主体而言,权威具有强制性。权威主体只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权威客体,使其服从,才能体现其权威。对权威客体而言,权威具有服从性。没有权威客体的服从,便无权威可言。需要说明的是,服从可以分为被迫服从和自愿服从两种。当主客体意志不一致时,客体的服从以被迫服从为主;当主客体意志趋于一致时,客体的服从以自愿服从为主。前者建立在主体权力的基础上,后者建立在主体威信的基础上。

第二,权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提出权威具有客观实在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它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不会随着社会状态的改变而归于消失。恩格斯举棉纺厂、铁路、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为例,证明了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人们的任何联合行动、互相依赖的工作过程都需要遵守权威原则,否则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想消灭大工业中的权威,就等于想消灭工业本身”“假如铁路员工对乘客先生们的权威被取消了,那么,随后开出的列车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能最清楚地说明需要权威,而且是需要专断的权威的,要算是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了。那里,在危急关头,大家的生命能否得救,就要看所有的人能否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即使资本主义所有制改变成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权威原则也不会因此消失,而只会改变自己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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