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 | 填表日期: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一、二级党组织(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1、强化“四个意识”,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相应要求的部署和落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 1、不传达学习的,扣2.5分。传达学习不及时、不认真的,扣1.5分。 2、对有具体部署和落实要求的文件,只传达而无部署、无落实的,扣2.5分。 | 5 | |||
2、每年向县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至少1次。 | 3、未汇报的,扣5分; | 5 | |||||
3、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 | 4、未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工作措施的,扣5分。 | 5 | |||||
(二)选好用好干部 (科级干部) | 4、认真落实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方针,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 5、执行选人用人规定和程序不规范、不严格,把关不严的,扣3分。 | 3 | ||||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党内监督、外部监督、舆论监督,防止不正之风和带病提拔。 | 6、对选人用人监督不力、核查不及时、不认真的,扣1分。 7、发生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干部被带病提拔的,扣2分。 | 3 | |||||
6、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解决“重用轻管”问题,抓好“关健少数”。 | 8、对干部任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放任自流,群众反映集中的,扣3分。 | 3 | |||||
(三)抓好作风建设 | 7、坚持对党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 9、对未进行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扣6分。 | 6 | ||||
8、严肃对待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四风”问题,一经发现要严查严究。 | 10、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四风”问题不提醒、不查处的,扣6分。 | 6 | |||||
9、每年召开班子(部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向上级专题报告会议情况。 | 11、未召开年度班子(部门)民主生活会的,扣3分。 12、民主生活会不认真、不严肃、不规范的,扣3分。 | 6 | |||||
(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 10、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每年要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 13、未推动“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并监督落实的,扣6分。 | 6 | ||||
1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班子(部门)或中心组专题学习、对所属党员干部的专题教育每年均不少于1次。 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廉洁文化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 14、未安排班子(部门)或中心组专题学习以及党员干部专题教育的,扣2分。 15、未安排专题学习的扣2分。 16、未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的,扣2分;部门未能组织参加县委各类廉政教育活动的扣2分。 | 6 | |||||
(五)支持和配合查办案件 | 12、全力支持和配合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 17、支持纪检部门办案不力,配合不到位、不主动的,扣4分。 | 4 | ||||
13、坚持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对发生、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和轻微问题,敢红脸、敢提醒、敢问责、敢执纪,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 18、不愿意、不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查处问题的,扣3分。 | 3 | |||||
14、配合县委全面开展巡察,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 | 19、未认真配合巡察的,扣3分。 | 3 | |||||
(六)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 15、按照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紧盯“三重一大”决策,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本单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 | 20、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不落实、不认真、不细致的,扣3分。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的,扣3分。 | 6 | ||||
16、依据风险点排查结果和问题分析结果,每年组织1次对现有制度针对性、有效性的自查和效果评估,开展制度的废、改、立,不断拾遗补缺,充实完善,使制度及时覆盖所有廉政风险点和问题易发多发环节。 | 21、未运用风险点排查结果和问题分析结果,对制度进行自查和评估的,扣2分。 22、未及时开展制度废、改、立的,扣2分。 23、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务实、不管用,存在明显漏洞的,扣2分。 | 6 | |||||
二、“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部门其他领导)的责任 | (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17、带头坚决贯彻落实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 | 24、落实党委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不认真的,扣2分。 | 2 | |||
18、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突出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线索亲自督办。 | 25、“四个亲自”每违反一项,扣0.5分。 | 2 | |||||
19、结合工作实际,率领并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部门其他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 | 26、未推动并监督班子成员(部门其他领导)履行责任的,扣2分。 | 2 | |||||
20、切实管好班子(部门)带好队伍,努力克服好人主义,坚持党性原则,敢抓敢管,经常谈心谈话,经常询问提醒,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监督责任。 | 27、对管班子(部门)、带队伍不尽心,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扣2分。 | 2 | |||||
21、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切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部门负责人非党员的请本部门所在支部书记组织开展) | 28、未落实教育责任的,扣3分。未讲课的,扣2分。 | 5 | |||||
22、坚持“五个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 29、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群众反映大的,扣2分。 | 2 | |||||
(八)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 | 2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实行“党政同责”,坚决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分管业务,进一步制订细化工作措施,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 30、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到分管工作的,扣1分。 31、未研究制订针对性工作措施的,扣1分。 | 2 | ||||
24、加强对分管和联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报告,对主要负责人要注重日常监督检查,经常谈心谈话,经常询问提醒,履行好监督责任。 | 32、对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不报告的,扣3分。 33、对下属日常监督提醒不到位的,扣2分。 | 5 | |||||
25、党政班子成员要坚持“五个带头”,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 34、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群众反映大的,扣2分。 | 2 | |||||
三、问题整改及问题处置专项 | (九)主动纠正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 26、敢于主动发现并坚决纠正问题,揭短亮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标准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 35、主动发现问题并坚决纠正、坚决查处的,每起加2分。 36、创新方式方法,受到表扬或推广的,每起加2分。 | ||||
27、针对上级专项检查、巡视、线索核查中提出的反馈意见或《监督意见书》《监察建议书》,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大力推进整改落实,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 37、整改落实到位,单位面貌进步明显的,总分加5分。 38、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总分扣5分。 | ||||||
(十)单独扣分情况 (应该发现问题未发现,或遮遮掩掩,被上级发现、查处或督办的) | 28、主动监督、主动担当不到位,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明哲保身;或者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甚至遮遮掩掩,推托袒护的。 | 39、每起扣2分。 | |||||
29、发生轻微违纪违规问题,责任人受到约谈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的。 | 40、总分扣3分。 | ||||||
30、发生较重违纪违规问题,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轻处分的。 | 41、总分扣5分。 | ||||||
31、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的。 | 42、总分扣10分。 | ||||||
32、发生严重违法问题,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43、结合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15分。 | ||||||
总分: | 100 | 0 | |||||
备注:考核总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最低不低于0分。 | |||||||
负责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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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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