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暨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暨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回顾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坚定决心和信心,打一场根治欠薪工作攻坚战,确保顺利实现春节前根治欠薪“两清零”目标。刚才,市人社局局长 同志通报了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检查情况,并就我市迎接省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这些我都同意,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认领,夯实责任,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强化日常监察执法,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省委 书记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XX省长批示指出,要深刻认识根治欠薪问题的政治含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位推动,精心组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整体形势保持稳定。2020年,全市共受理工资类案件870件,为2463名
农民工追讨工资2461万元,欠薪案件、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54.4%、28.8%和14.8%,全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共接到国家和省各类督办案件98起,已全部按时办结。顺利通过国家和省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验收。
(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去年11月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共排查在建工程项目308个,检查用人单位和企业418家,涉及劳动者6.17万人,其中农民工5.21万人,共为129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557.23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在全市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现从用工实名制、考勤采集到工资发放、案件查处、信用评级及黑名单公示等的闭环管理,有力提升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能力。目前,全市已接入系统项目368个,实名制人员2.97万人,通过系统发放农民工工资6.49亿元。
(四)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坚持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全市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件,涉及人数682人,涉及金额1445.32万元。
在“信用南阳”网站公布10批18家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对失信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存在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现象,对在建施工项目底数不清,监管缺失,清偿不力,欠薪案件存量较多。二是部分重点工作进展较慢。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考勤率为30.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落实率为81.3%、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落实率为48.3%,三项重要指标均未达到省定100%
的要求。对照省定截止2020年12月15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缴尽缴、应退尽退的目标,全市42.1%的完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退未退,10%的在建工程项目应缴未缴。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未实现全覆盖。根据省有关要求,2020年10月份前,市政、房屋建设、水利、交通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覆盖率要达到100%。截止2020年年底,我市覆盖率为88%,未达到省里要求。四是个别县(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力量薄弱,人员、执法车辆、装备未按要求配备到位,不适应根治欠薪工作需要。
同志们!农民工工资是一个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是保命钱、活命钱。随着春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又将迎来工程款、工资款结算的关键节点,欠薪问题可能多发频发,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群体性或极端性事件,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将根治欠薪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务求实效。
二、紧盯目标,决战决胜,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攻坚战
我市是人口大市、劳动力大市,去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1万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内就业的农民工数量较往年增多,今年我市根治欠薪工作任务比较繁重。近期,省里通报了2019年度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我市排在B类,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到位,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做好今年根治欠薪工作,需要我们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多的气力,紧盯目标,奋力攻坚,决战决胜,尽快扭转在全省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围绕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决完成春节前根治欠薪“两清零”目标。根据中央和省有关部署,市政府明确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两清零”的目标,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它欠薪案件,要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目前,第一个阶段已经过去,经过督查,发现一个区存在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过多次督导,已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下一步,市里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一经发现类似问题,将绝不手软,严肃追究责任。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第二个阶段的目标,拉高标杆,严格要求,到今年农历腊月二十三之前,所有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动态清零。这是一项硬性任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倒排工期,坚决完成任务。
(二)继续加大欠薪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一是摸清底数。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特别是对欠薪多发的村镇道路、扶贫安置房、学校改造、水电气管网、亮化工程等项目,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各类欠薪隐患。二是源头治理。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大对行业工程领域垫资建设、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问题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净化行业秩序,从源头上遏制欠薪问题的发生。三是建立台账。在深入排查和常态化整治的基础上,在今年春节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县(区)两级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建立根治欠薪“四个台账”,即:建设工程项目台账、欠薪问题排查台账、欠薪举报投诉台账、欠薪案件办理台账;市、县(区)两级发改、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台账。台账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绝不允许出现底数不清、责任不明现象。四是加强整治。人社、住建、水利、交通、公安、信访等部门要组成工作专班,关口前移,统一行动,集中力量消除欠薪隐患,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三)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治理欠薪制度建设是解决欠薪问题的治本之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落实好以下五项制度:一是实名制管理制度。要组织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普查,落实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二是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专用账户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人工费拨付要求,实行专用账户工资支付与实名制考勤信息关联比对,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总包代发工资制度。积极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完善规范委托代发工资办法,实行农民工工资“一人一卡”。
四是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五是工资支付监管制度。要继续推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今年春节前,住建、交通、水利等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要实现全覆盖。在这些制度落实上,要压实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有关制度,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企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其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四)常态化保持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2019年年底,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共7章64条,对工资支付形式和周期、工资清偿、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规定。
《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开启了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人社、公安部门要扛起责任,坚决查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案件。对于历史疑难案件,要挂牌督办,盯紧盯死,全力处理,逐一化解,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二是加大对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工作,检察院、法院要开辟农民工欠薪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速侦办、起诉、审结受理的欠薪案件,保持对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要及时列入欠薪“黑名单”,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五)抓好督查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刚才,苏局长通报了前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清单已经发放到各县(区)手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做好完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作。未按时完成退还工作的县(区),必须在今年1月底之前退还完毕。同时,市、县两级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具体措施,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管理、退还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整改力度。督查中发现,随机抽查的在建工程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因此,各县(区)要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确保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做到“五个到位”:资料准备到位、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推行到位、各项长效制度落实到位、执法检查记录到位、政策宣传教育到位。
(六)认真做好国家、省、市考核的准备工作。一方面,要做好迎接国家、省考核的准备工作。国家考核已经开展了三年,考核方式是随机抽取2个省辖市,以前抽取过的不再抽取,接下来抽取南阳的几率非常大。刚才,苏局长对迎接国家、省考核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会上也印发了任务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任务清单中的每项内容、每个问题,特别是在建工程项目各项长效制度的资料准备和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自查,如存在未达到要求的项目,要尽快整改到位,确保在国家、省考核中不因自身原因被扣分。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县(区)的考核工作。市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过完春节将组织对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各县(区)要把市里组织的考核当成迎接国家、省考核的一次全面检验,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国家、省考核的标准认真准备。
三、加强领导,明责强责,不折不扣地将根治欠薪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夯实主体责任。根治欠薪的主体责任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因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要负主要责任,亲自部署、高位推动;各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靠前指挥、抓好落实。这里特别强调一下,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独立承担根治欠薪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建设,健全机构、配强力量、保障经费,打造一支执法严明、保障有力的人社执法“铁军”队伍。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抓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强大合力。人社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和综合协调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处理源头性欠薪问题的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财政部门要按计划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做好欠薪应急周转金的设立及监管;发改部门要协调处理好重点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抓好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治理欠薪各项制度,引导全社会懂法尊法、守法用法;要突出正面宣传报道,注重以案释法,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企业经营者依法用工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合法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出现舆情风险苗头,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要畅通维权渠道,人社、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二维码和网址,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投诉有专人登记,案件处置有专人盯办,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恶性极端事件,确保春节前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县(区),将挂牌督办;对在国家、省考核中扣分较多,在市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县(区),将公开约谈;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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