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23年度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总则
一、细化量化考核
每名干部职工以年度考核1000分为基础分,(办村干部考核得分=此考核办法得分×60%+所办村考核得分×40%,非办村干部考核得分=此考核办法得分×80%+所在线办联系村考核得分×20%),年终考核金额以该年度县级文件为准,劳务派遣人员以每月工资中的300元进行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动态管理,实行周通报(出勤情况、会议情况、机关卫生情况)、月总结(出勤情况、会议情况、卫生情况、工作情况)和年终点评计算总分。
二、注重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评优评先、年终绩效、个人任职挂钩,考核总分在850分以下为基本称职,800分以下为不称职。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干部职工享受年终考核奖金的50%;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职工不享受年终考核奖金,并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职工,由乡党委、政府向上级部门报备,并将考评结果放入个人档案。
三、实行“一票否决”
对涉及到底线工作(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或是所负责的工作在全县年终排名倒数三名之内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对涉及到个人违纪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是被上级纪检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样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