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研讨发言提纲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XX代表团审议、亲切会见参加政协会议的XX界委员、并出席XX代表团全体会议时,针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深入阐释,为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深刻、准确地把握其深远考量、战略布局和核心要义。要切实把准纪检监察工作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正确方向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要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努力营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良好环境,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护航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XX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又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新论断、战略新部署、实践新要求。面对新部署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需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在大力发展新领域新业态的过程中,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不容忽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跟时代步伐,锤炼能力本领,提高发现和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能力水平。要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坚决遏制新问题的蔓延势头,实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为新质生产力的顺畅、高效、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部署加强政治监督。要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