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解读讲稿: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此项工作提出新要求,不仅在总则里强调“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还单列一章对各方责任和主要任务作出具体规定。这些新变化,深刻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高度重视,对推动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谁来抓”,责任更加具体
开展巡视工作的主体是党委(党组),只有党委(党组)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视,巡视工作才会有权威、有效果。《条例》单列一条对巡视工作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明确“统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为8项主要职责之一,并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领导,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也应当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和成果运用。
同时,明确了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和集中整改的主要任务。突出强调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承担“一岗双责”,明确要求在6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全面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从实践看,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到实处,不仅取决于主体责任牢牢扛起,也有赖于监督责任的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加强整改督查督办。这既是强化巡视整改的重大创新举措,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提出的重要要求。《条例》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同时规定了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以及巡视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